【死因研訊】8旬翁疑遭錯拔喉後亡 死因庭陪審團正退庭商議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12/14 11: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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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3歲老翁於2016年到瑪麗醫院接受電腦掃描後跌倒,及後因心肌梗塞被送至深切治療部,其間疑因有男護士拔喉失誤致死者出現空氣栓塞,最終不治。(資料圖片)

83歲老翁於2016年到瑪麗醫院接受電腦掃描後跌倒,及後因心肌梗塞被送至深切治療部,其間疑因有男護士拔喉失誤致死者出現空氣栓塞,最終不治。死因裁判庭就事件展開研訊,死因裁判官今(14日)引導4男1女陪審團時指,陪審團可就死亡結論裁定死於自然、死於不幸或死因存疑。裁判官完成引導後,陪審團正退庭商議。

死者祁枝於2016年5月19日,到瑪麗醫院接受電腦掃描後於病房跌倒,被轉至骨科病房後心跳轉差,1周後因心肌梗塞被送至深切治療部。其間疑因有男護士疏忽,在死者坐着時拔去導管,以致死者出現空氣栓塞,最終於同月30日凌晨1時58分因急性心肌梗塞不治,終年83歲。

死因裁判官何俊堯引導陪審團時指,若陪審團同意法醫及醫生在的證供,死者死因為急性心肌梗塞,可裁決導致死亡的原因為疾病,而非由其他事件發生,如輸血及拔喉。若陪審團認為有其他事件引致急性心肌梗塞,應將受傷的時間、地點及情況紀錄。

死因裁判官續指,若一個人的介入治療不能防止死亡,即使隨後證實當時的醫治不正確,亦屬死於自然。若死者的病況不會危及生命,但接受治療後死亡,則屬死於不幸。裁判官指裁定死於不幸、死於自然的重點不在於治療是否恰當,而是死者當時病況是否危及生命。

死因裁判官續指,若急性心肌梗塞由拔喉引致,則要考慮拔喉時,死者的病況是否已經危及生命。若陪審團未能裁決為死於不幸及死於自然,則可裁決為死因存疑。

綜合早前證供,死者兒子祁志輝指,死者因接受電腦掃描入住瑪麗醫院,在病房內跌倒後進行骨科手術,隨後因心肌梗塞而需送往深切治療部。在情況穩定後因有男護士疏忽,而在拔喉後出現空氣栓塞及心臟停頓,最終於5月30日不治。

為死者作入院護理評估的瑪麗醫院註冊護士鄧楚翹同意,評估表格內有多處漏填,亦未有就死者進行鹽水靜脈注射後更新紀錄,若更新後死者會被當作有跌倒的風險。瑪麗醫院骨科醫生張偉源引述醫療報告指,死者跌倒後進行髖關節更換手術,及後被發現心臟螺旋酵素過高,疑有急性心肌梗塞。

替死者拔喉的瑪麗醫院註冊男護士何諾晞承認,他在死者坐下時拔去其三腔血液透析導管,又指未知要採用特定低的姿勢拔喉,及是否有相關指引。瑪麗醫院部門運作經理余建業指,護士加入深切治療部前會接受簡介課程,教導護士如何為病人拔喉,又指相關指引一直存在。

為死者進行搶救的瑪麗醫院深切治療部醫生魏振威指,他反思後認為死者的心跳停止或有其他可能性,但未有寫到排版內。法醫馬宣立引述解剖報告指,死者死因為急性心肌梗塞及冠狀動脈退化硬化。

心臟科專家證人王國耀指,死者在骨科手術後心臟、血管均有問題,在大量輸血下或導致心肌梗塞。及後男護未有在病人「頭低腳高」時拔喉,令事件去到不可迴轉的地步。

護理科專家證人車錫英指,男護不幸地未能想起要在「頭低腳高」下拔喉,直言沒有人會拿執業牌照冒險。車又指,鄧對死者所作的跌倒風險評估不足,未能提醒同事,但即使做足程序下,亦不能百分百確保死者不會跌倒。車再指,公營醫院病床使用率逾百,護士人手不足,顯示了制度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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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